泰安泰山区重污染应急管控下仍施工被查处 一园林绿化公司被罚1.1万元

日前,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泰安枫澜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未按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拒不执行应急措施,被罚款11000元。这也是该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的一起典型案件。

这起万元罚单金额不高,却传递出环境治理向精细化、常态化推进的清晰信号;在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入的背景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应停留在口头上,而应成为日常实践。如何在发展需求与生态底线之间找到平衡,考验着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判断与担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