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空间出租引发“同意权、收益权、监督权”三重争议 近日,盐城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港社区凤鸣缇香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小区业主活动室被社区对外出租,业主未就出租事项形成有效表决或授权,租赁收益由社区暂存。业主代表提供的合同材料显示,出租方为属地社区居委会,租期自2022年9月起,合同约定年租金分别为5.9万元和6.4万元。业主认为,业主活动用房属于共有部分,其使用、收益和重大处置应遵循法定程序,尤其应业主自治框架下公开透明运行。 围绕合同细节,部分业主提出深入疑问:其中一份合同所载承租方企业设立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存在不一致的质疑,业主据此希望有关部门对招租过程、合同签署真实性及程序合规性开展调查。另有业主表示,在维权后承租方拆除了部分装修改造设施,认为其可能影响公共资产完整性,要求恢复原状并厘清装修改造的权属与价值折算。 原因——基层治理中“公共收益管理”“业主自治启动”两条链条衔接不畅 从纠纷呈现的脉络看,争议集中在两上:一是共有资产的管理边界不清。部分小区业委会未成立阶段,公共空间如何管理、收益如何归集、信息如何公开,常常依赖社区、物业、开发企业等多方协同。一旦缺少明确授权与公开机制,容易出现“管理者有行为、权利人不知情”的矛盾结构,进而引发对程序与利益分配的质疑。 二是业主自治组织迟滞导致监督缺位。业主反映,社区曾表示租金待业委会成立后移交,但业委会长期未能成立,使承诺兑现缺乏制度载体。此前,围绕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等事项,有关业主与街道间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对业主申请事项未在法定期限内组织相关工作构成违法,并责令依法处理。该判决从侧面折射出业主自治启动环节存在拖延与程序瑕疵,也使公共收益“由谁监管、向谁交接”更难落地。 此外,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登记表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称存在代签、字迹雷同等现象。依据现行法规,物业管理委员会通常用于业委会确实难以成立时的过渡安排,其设立也应当建立在真实民意基础之上。若民意征集环节不严谨,将进一步削弱基层治理的公信力,放大对立情绪。 影响——小区公共资源受损风险上升,基层治理信任成本抬高 此类纠纷的外溢效应不容忽视。其一,公共资产可能面临价值损耗风险。若装修改造、设施拆除等行为缺乏明晰约束与验收机制,容易造成共有财产受损,后续恢复与追偿成本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其二,公共收益管理若不透明,将影响小区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收益本可用于公共维修、环境提升、居民活动等支出,若归集、使用、移交链条不清,容易引发“收益看不见、公共事项难推进”的困局。 其三,治理信任被反复消耗。业主与社区、街道之间一旦从协商走向对抗,往往会牵动物业服务评价、日常矛盾处置乃至社区整体治理氛围,形成“纠纷拖久了、事情更难办”的负循环。对外界而言,官方回应迟缓也会放大社会关切,影响依法行政形象。 对策——用制度把“权利归属、程序正当、信息公开”落到细节 回应此类问题,需要以事实核查为基础、以制度化整改为路径,推动争议在法治框架内闭环解决。 一是尽快开展权属与程序核查。建议由属地街道牵头,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对业主活动室权属、出租决策依据、招租方式、合同签署过程、承租主体资质等进行核验,形成可公开的结论性说明。对发现的弄虚作假、程序违法等情形,依法依规处理,避免“小事拖成大事”。 二是建立公共收益专户与清单化公开机制。对租金等公共收益,应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专户管理,明确收入来源、金额、期限、用途与结余,并定期在小区公示栏、业主群等渠道公开,接受业主监督。对“待业委会成立后移交”的资金,应明确移交条件、流程、时间表,避免长期悬置。 三是依法推进业委会组建或规范设立物管会。对业主依法提出的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申请,应严格按照法定期限与程序推进,确保筹备组组建、业主身份核验、表决规则、候选人资格审查等环节可追溯、可核验。若确因客观原因难以成立业委会,需要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也应做到民意调查真实有效、签名采集规范、过程可查,防止“以过渡之名行替代之实”。 四是完善合同到期的资产交接与损坏追偿。对租赁期满后的现场验收、设施现状确认、恢复责任和赔偿机制应进行专业评估与认定。若合同约定“改造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则应依据合同条款与证据情况依法主张权利,避免公共资产损失无人承担。 前景——以个案推动机制完善,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从更长远看,随着城市社区人口流动性增强、商品房小区规模扩大,公共空间利用与公共收益管理将成为基层治理的常态课题。解决之道不在“谁说了算”,而在“制度怎么定、程序怎么走、信息怎么公开”。通过将共有资产管理纳入规范轨道、将业主自治启动纳入法定时限、将公共收益纳入专账公示,才能把矛盾化解在制度之内,把信任建立在规则之上。 目前,相关街道部门表示将了解情况,但截至公开报道发布时仍未形成进一步回应。公众期待有关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公布核查进展,推动问题依法妥善解决。
这场持续近两年的纠纷,折射出城镇化进程中公共资源权属管理的深层课题;当社区服务者的角色与公共资产管理者身份发生重叠时,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每一份合同、每一笔收益都经得起法律和民意的检验,才能真正筑牢基层治理的信任基石。事件的后续发展,不仅关乎数百户业主的切身利益,更将成为观察基层法治化治理成色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