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一件让王女士糟心的事儿,她家花3万多块钱买的新车,原本打算好好开的,结果却被她弟弟的同事小张借去了。小张说只开两天,结果车出了车祸,直接报废了。王女士是在郑州生活的,这事也把她给害惨了。小张把车开走后,直接出了事故,撞得很惨,车子都翻了,还有路人被砸伤了。 其实是在4月26日这天,小张趁弟弟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拿了放在办公室的备用钥匙把车开走了。结果到了4月29日凌晨,小张就给王女士打来电话说:“车撞坏了,人没事儿,就是损失大得很。”王女士赶紧去现场看了一下,发现车子四轮朝天,车身都扭曲得不成样子了。交警认定是小张全责,保险那边也定损报废了。 这事儿闹大了之后,赔偿问题就成了僵局。王女士担心把钱打给小张以后他不给钱怎么办?小张的姑姑也不愿意这样僵持下去,于是她提出了一个方案:先给3万元作为诚意金,剩下的钱就交给交警队来管理,需要车主、借车人和保险公司三方签字才能生效。王女士虽然心里还是有些顾虑,但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个方案。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也提醒大家说:“如果车主没有过错的话,事故损失应该由驾驶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是车主主动把钥匙给借车人的话,那责任就在借车人身上;但如果是偷偷拿钥匙开走的话,那就属于侵权行为了。付建还说:“要是车子报废或者出人命了的话,车主如果没办法证明自己没过错的话,也可能会被追加巨额赔偿。” 这种因为借车出事的案例还挺多的,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找到好多类似的例子:有的人把车借给朋友喝酒结果朋友醉驾撞人;有的人把车借给亲戚办婚礼结果半路翻车把人撞死……车可不是玩具也不是面子工程啊!“车可以租别借,情可以真别赖”,这话说得一点没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