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低空经济蓬勃发展,一项关乎产业安全与民众权益的保障制度正在加速构建;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低空飞行活动织就一张全方位的风险防护网。 当前,我国低空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术持续突破,应用领域不断拓宽。从田间地头的农林作业,到城市上空的巡查巡检;从物流配送的末端革新,到应急救援的空中通道,低空飞行活动已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然而,飞行活动日益频繁的背后,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损失赔偿等问题往往难以快速妥善解决,既影响受害方权益保障,也制约产业健康发展。
低空经济要从快速增长走向健康发展,安全是基础,也是竞争力。《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化保险安排提前防控风险,建立损失分担机制,既回应了低空飞行频繁带来的公共安全需求,也为产业各环节提供了可靠的风险保障。随着强制投保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低空领域将在规范运行中更好地释放创新潜力,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