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1月9日向社会公开了涉彩礼纠纷的第三批典型案例,特意给各级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提供参照,目的是要把彩礼纠纷的裁判标准统一起来,推动社会风气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现在的社会经济变了,人们的婚恋观念也不一样了,彩礼纠纷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过去只是单纯送礼金、“五金”这些财物,现在还会有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金钱给付出现在婚姻缔结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这次发布的案例里把话说得很明白:这种给付如果是为了让两个人结婚的,就应该认定为是彩礼,要按彩礼纠纷来处理。 这次发布的案子叫“赵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拿两个人的聊天记录当作证据,发现赵某给李某付购车款的前提是两个人要去领证结婚。既然双方最后没办成结婚登记,法院就考虑了车实际被消耗了多少、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多长时间这些情况,最后判李某部分把钱退回来,没听他说这是赠送的话。这个案子清楚地说明了司法实践中认定彩礼性质的原则——要透过表面形式看给付行为的真实目的。 最高法还在这次案例里再次强调不能借婚姻去要财物的立场。法院提醒大家在审理相关案子的时候,不能只盯着有没有领证看,还要把当事人是怎么认识的、有没有一起生活、谁有过错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这样做的好处是能拦住那种把婚姻当买卖做的不好风气,保住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和纯粹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那些没领证但已经在一起很长时间了的情况,这次案例也给出了指导意见。法院说如果两个人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共同体了,想要回彩礼可能就不会被支持。这种处理办法显示出了法律对现实生活复杂性的尊重,避免了机械地套用法条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法律界的人分析认为,最高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参与社会治理的姿态很积极。在彩礼这种习俗还很普遍的情况下,司法机构既尊重传统婚俗里合理的地方,也坚决抵制那些借着结婚敛财的不正常现象。他们想通过这些做法引导大家树立理性、健康的婚恋观。 最高法通过这一举动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强化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价值导向。这不仅给打官司的人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意见,也能推动婚俗领域改掉旧习、树立新风气。 未来要是司法规范和社会教育能一起使劲推进下去,那种理性、简约的婚恋风尚肯定会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