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5月1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紫光集团前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还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这几桩案子,开了庭。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那边打听到的消息是,赵伟国被判了个死缓,不过缓期两年执行。而且他还得把个人所有财产都没收了。这事儿是中新社北京这边5月14日报的信儿。 这哥们生于1967年,去年3月份国家监委就把他给查了,说他想方设法把国有资产弄到手,还把本来该自己赚的钱分给亲友去干,甚至高价买亲友的货,还有让上市公司的人干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儿。 仔细看看案卷,原来2018年到2021年,他趁着当董事长的机会,跟一个叫李禄媛的关系人串通一气,让她开的公司用低价买下本应由紫光集团买的房子,然后他们把房子卖出高价赚差价,把那4.7亿多块钱的国有资产给私吞了。 还有2014年到2021年那段时间,他也是利用职务之便把本单位的赚钱业务都给了李禄媛他们去干,或者是花冤枉钱买他们的代建管理服务。光这一项就给国家造成了8.9亿多元的经济损失。 到了2019年,赵伟国更是让他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把项目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使用,这回又让上市公司亏了4645万多元。 法院最后定了性:赵伟国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还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他贪污的数额特别巨大,让国家损失也特别大,按理说该判死刑;再加上他为亲友牟利导致国家损失巨大、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导致上市公司损失巨大这两项罪名都得依法惩罚。 不过考虑到他后来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还没掌握的那部分为亲友非法牟利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罪行,而且在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这方面还有自首表现;他认罪态度也好、积极退赃、涉案的赃款赃物都追缴回来了;最重要的是他有重大立功表现。 基于这些情况法庭决定对贪污罪判个死缓(缓期二年执行),对其他两罪从轻处罚。最后就做出了前面那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