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近日对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元良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陈元良的违纪违法事实已查证属实,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从违纪违法的具体表现看,陈元良在多个方面突破了党纪国法的底线。
在政治立场上,陈元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这反映出其政治觉悟严重滑坡。
在廉洁自律上,陈元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
在职权运用上,陈元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甘于被"围猎",贪欲膨胀。
在组织纪律上,陈元良违反组织原则,利用原职务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在工作职责上,陈元良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批准对外提供担保。
陈元良的违纪违法行为涉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更为严重的是,陈元良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长期违纪违法,充分说明其思想认识严重偏离,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缺乏敬畏。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元良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同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河北省承德市监委已将陈元良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元良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
金融系统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为重要。
近年来,金融领域腐败案件频发,一些金融机构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金融系统的形象,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
陈元良案件的查处,再次警示金融系统的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自觉接受监督,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陈元良案的严肃处理再次表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任何试图将国有金融资源作为私人"提款机"的行为都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当前金融反腐已进入深水区,需要持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闭环,让金融活水真正浇灌实体经济,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