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住建部表示要把《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这让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了个建议,樊芸指出物业应该以服务为核心,让业主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这让许多网友热烈讨论,大家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好。其实,物业一直被人们看成是个“爱恨交织”的角色。一方面,物业保障了小区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有些物业更强调自己是管理者的身份,导致人们不满意。比如樊芸提到的案例,业主因为没有停车位被挡在小区门外,物业只想着管理方便,根本没想过业主需求。因此,“管理思维”和“服务思维”有很大差别:“管理”更多的是管控与主导,“服务”则是履约与尽责。因此,给物业更名实际上是要明确双方关系。樊芸的建议很快得到了住建部的反馈,让人们感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的能被听到、被重视、被采纳。好政策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中产生的。当然,更名只是第一步。把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此外还需要相关部门提供配套措施和行业监管支持。 近年来,“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在社会治理方面也发生了不少变化。政务服务方面推出了“一网通办”,基层网格员主动上门解决问题等措施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 未来类似这种“服务”将走入人们生活中并获得认可。相信大家也会拭目以待,看看“服务”如何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