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26年初,广西果农刘永深在网络平台购买了永丰县某家庭农场销售的柑橘黄化改善产品,使用后效果未达预期。他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向永丰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原因:调查发现,涉事农场在宣传中夸大产品功效,表述不规范,误导了消费者。这类问题在农资领域较为常见,一些经营者为了短期利益,利用农户缺乏专业知识的特点,通过虚假宣传牟利,破坏市场秩序。 影响:案件涉及跨省维权,处理难度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伤害消费者权益,还会削弱农户对市场监管的信心,进而影响农业生产。 对策: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佐龙分局接诉后立即行动。首先调取交易记录和宣传资料等关键证据,快速核实情况。其次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教育。同时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向投诉人实时反馈进展,引导经营者认识错误。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2月27日完成全额退款。 该局近年来加强了农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2025年共查处虚假宣传案件23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超过50万元。 前景:永丰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以此案为契机深化工作。一是扩大网络交易监测范围,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前发现违规线索。二是联合农业部门建立农资产品白名单制度。三是在乡镇设立维权服务站,把纠纷化解在源头。
消费维权的每一次成功都推动了市场秩序的完善。永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在这起跨区域纠纷中的高效处置,既为外地果农挽回了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向全社会表明:无论消费者身在何处,其合法权益都将得到切实保护。这种坚守是建设诚信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