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没把房子腾出来就不算交房,房东垫付后有权把这笔钱追回来,还有那个押金是能没收的

前阵子房东圈里几乎天天都在喊难,租客本来就是把钱不交就走,现在直接人都找不到了,这日子真没法过。电话停机、门锁上、微信不回成了常事,可账单还在不断累积,到底该咋办?广州梁阿姨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们正好来看看。 今年年初,梁阿姨手头有个老房子闲着没人住,正好遇上了刚从外地来的小张。双方没签正式合同,只加了微信互留了联系方式,收了3500元的押金,就把钥匙给了人。这一住到了7月,突然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轮番打电话过来要钱。 梁阿姨赶紧跑去现场一看,好家伙,屋里早就空了。她想联系小张问问情况,发现电话和微信全被拉黑了。报警警察也没法立案管这事。没办法她只好打电话到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求助。 值班律师陈育然听了事情经过后告诉梁阿姨: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口头协议一样受法律保护。他给她讲了三条铁律:只要租客没把房子腾出来就不算交房,房租得算到东西搬空那天;水电费是租客交的账单上写得明明白白,房东垫付后有权把这笔钱追回来;还有那个押金是能没收的,用来弥补损失。 既然理都站得住脚,那我们就按部就班地来维权。第一步先给他发个通知催款并提出解约的要求;第二步赶紧把身份证复印件、聊天记录、水电费催缴单、垫付的票据这些证据都收集起来存好;第三步拿着这些东西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律师特意提醒:虽然“押一付三”省事,但书面合同能把风险锁进柜子里,下次租房可别图省事不签了。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民法典里给房东的三条护身符:租客违约时房东可以依据诚信原则追究责任;没约定支付时间时默认是按季度或者年度交钱;要是租客逾期超过60天还不付房租,房东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追债。记住法律只保护那些及时主张权利的人。 梁阿姨已经按照律师的建议提交了诉讼材料现在就在等开庭了。她说吃一堑长一智很值!给还没出租房子的朋友们提个醒: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租期、租金支付方式还有维修责任这些细节;收齐全了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并保存电子版;住进去当天最好拍照或者录像把家具家电的情况录下来留底。只要证据齐全我们就能打赢这场“无声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