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节后“哑火”暗藏风险,伤害往往发生清理与捡拾环节 春节及重要节庆后,一些街巷、空地、绿化带常遗留烟花爆竹残渣。看似熄灭的筒体、纸壳和火药渣,可能仍处于“阴燃”或“延时复燃”状态。上海一名环卫工人在清理路边遗留物时,未燃尽爆竹在工具触碰下突然炸响,面部被火药碎屑灼伤并造成严重眼部损害,最终视力无法恢复。类似意外并非个案:浙江杭州萧山有人员在燃放后处理烟花筒体时,复燃火星溅入眼部引发重伤;河南平顶山一名老人捡拾未熄灭爆竹欲带回家中,筒体复燃后造成头面部炸伤。多起案例显示,风险不只存在于“点燃瞬间”,更集中于燃放后的残留与处置环节。 原因:产品危险性叠加认知误区,管理与处置链条仍有薄弱点 一是对“未燃尽残渣”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部分群众将哑火烟花视为“失效物”,甚至当作“战利品”拾回,容易在挤压、摩擦、再点燃或受热条件下引发二次爆炸。二是部分产品燃烧特性复杂,存在延迟起爆、复燃和高速破片等特点。消防部门在对应的试验中发现,一些小型礼花在爆裂时可产生高速破片,高温“冷焰火”中心温度仍可达数百摄氏度,含金属亮片的产品在爆燃时会形成类似“弹片”的飞散物,对眼面部形成直接威胁。三是节庆期间燃放点位分散,残渣清理时间紧、作业强度大,环卫作业人员一线暴露风险高。四是市场端仍存在“三无”或违规改装产品流入的可能,加之部分地区对燃放区域、时段和清理责任的提示不够醒目,导致“有人放、无人管、无人收”的空档。 影响:个体伤害沉重,公共安全与城市治理承压 眼部损伤具有不可逆和高致残特点,一旦发生往往伴随长期治疗、心理创伤及家庭经济压力。对环卫工等城市运行保障群体而言,伤害不仅影响个人生计,也增加用工保障与社会救助成本。从城市治理角度看,节庆安全若仅停留在“禁不禁、放不放”,而忽视残渣处置、风险提示和应急协同,容易在节后形成新的安全痛点,损害公共安全体验与城市文明形象。 对策:从“源头—燃放—清理—救治”全链条压实责任 其一,严把产品准入与市场监管。推动生产、流通、仓储、运输等环节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三无”产品、超标药量、违规改装以及网络渠道非法售卖的打击力度;同时完善合规产品标识和追溯机制,方便群众识别与举报。其二,细化规范燃放指引。各地可结合实际明确可燃放区域、时段和安全距离,倡导到指定区域、由专业人员组织燃放,减少居民楼间、狭窄街巷、绿化带周边等高风险场景。其三,补上“燃放后处置”此关键环节。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公告、短视频提示、现场广播等方式反复提醒:烟花燃放后应至少等待一段时间再靠近,对哑火产品不得二次点燃、不得拾回;残渣应充分浇水湿润后再集中投放,避免混入可燃垃圾。其四,完善环卫作业防护与协同机制。建议在节后重点时段为一线清扫人员配齐护目镜、防割手套等防护用品,明确高风险点位先由管理人员巡查确认后再集中清理;对疑似哑火、可疑爆炸物应建立“发现—隔离—报警—专业处置”流程。其五,强化伤害救治与快速转运。针对眼外伤、烧炸伤等,完善急救绿色通道与基层识别转诊培训,提高“黄金时间”救治效率。 前景:以规则与文明替代侥幸,把节庆喜庆建立在安全之上 多地已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上形成制度基础,下一步关键在于把“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延伸到残渣回收、现场警示、作业防护和公众教育。随着城市精细化治理推进,节庆安全可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通过法治约束、科技巡查、社区共治和责任闭环,逐步减少“哑火伤人”“残渣复燃”等事件发生,为群众营造更有序、更安心的节日氛围。
当烟花从庆祝工具变成安全隐患,传统习俗需要与时俱进;在保留文化记忆的同时,必须通过制度设计、技术防护和观念更新保障安全。只有坚持生命至上",才能让节日庆祝真正祥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