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准备搞第二批免罚清单了,这就给“首违”和“轻微”违法怎么界定的事儿定个细则。在2025年第四季度的那次例行发布会上,王秋苹就把这个消息放出来了,还说了这次要给大家新增三类首违、四类轻微违法的免罚情况。大家肯定都很想知道这两类情况到底咋划分,她也给咱们好好解释了一番。 其实现在经济体系越来越健全,做生意的主体也越来越多,监管起来确实挺费劲。以前执法的时候,有些小毛病因为程序麻烦、标准不清晰,把企业搞得很累。今年年初总局刚发了首批两类免罚清单,虽然初步定了八类首违和四类轻微不罚的情况,给优化执法尺度提供了点依据,不过要把规则定得更清楚才行。 发言人说了,这设定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这些门槛就是硬杠杠,主要是想靠制度把监管做得更好。那“首违”得死死盯着两年内有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轻微”呢,不光得没造成啥大问题,还得立马改好。这就是从以前老想着罚钱变到现在精准盯着看的一种转变。 好处还是挺大的。经济上能让企业少交点钱少担点风险,把市场的劲儿都给提上来了;社会层面也让大家心里更有底了,觉得法律能说到做到。看前面那批典型案例就知道政策在食品和电商这些地方已经有效果了。 以后这制度肯定还得变着法儿完善。比如得定期看看清单合不合适、需不需要改;多公布一些能照着学的例子;各个部门也得一起使劲儿把标准统一了。 我估计以后这免罚清单会变成常态化的东西。总局打算多研究研究啥时候能用、啥时候不能用;多培训培训执法的人;还得看看这政策到底有没有用。 这种制度的出现说明咱们的监管体系越来越细、越来越有人情味儿了。怎么在管得严和执法暖之间找个平衡,怎么既规范又不把劲儿都压死企业身上?这就是以后改革要琢磨的大问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