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如何把乡村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成为不少地方面临的现实课题。
实践表明,单点式项目驱动难以持续,碎片化建设容易造成资源错配。
以县域为统筹单元推进“经营乡村”,通过市场化理念和系统化治理重塑乡村价值链条,正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
问题在于,城乡发展仍存在结构性失衡:城市集聚要素能力强、公共服务供给相对集中,乡村在资金、人才、技术和产业配套方面短板突出;部分地区乡村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脱节;与此同时,生态、文化等资源虽丰富,但转化机制不完善,难以形成稳定收益。
若不能把要素“引进来、留得住、用得好”,乡村难以从要素输出地转变为价值创造地,城乡融合也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
原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统筹层级不足。
乡村发展涉及国土空间、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领域,若缺少县域层面的总体设计,容易出现规划冲突、重复建设,甚至“重形象轻运营”。
二是政策协同不够。
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条块分割,叠加效应不明显,社会资本参与渠道不畅,风险分担与收益分享机制不健全。
三是体制机制创新滞后。
部门壁垒和城乡二元结构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要素流动,产权制度、用地制度、农村金融服务和人才激励等环节的制度供给需要进一步完善。
影响是多维度的。
对县域而言,乡村若能成为新的增长极,将有效扩大内需与就业承载,增强县域经济韧性;对城乡关系而言,要素双向流动和功能互补有助于破解“城市拥挤、乡村空心”的矛盾,推动公共服务更均衡覆盖;对农民增收而言,产业链延伸和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可从“卖原料”转向“卖产品、卖服务、卖品牌”,提高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稳定性;对生态与文化传承而言,价值多元化转化能够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同时推动乡土文化的活态保护与传播。
对策上,应把“经营乡村”放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盘子中统筹推进,形成规划、政策、机制相互支撑的闭环体系。
首先,强化规划引领。
以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为牵引,统筹产业布局、村庄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配置,推动多规衔接、项目协同,避免村庄发展“各自为战”。
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明确乡村发展定位,围绕资源禀赋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赛道,形成“一县一策、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梯度布局。
其次,完善政策协同“组合拳”。
财政资金发挥撬动作用,更多投向补短板、强基础、促联结的关键环节;金融支持侧重信用体系建设与适配产品创新,提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与冷链物流等的服务能力;土地政策要服务产业落地与村庄运营需要,依法依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与此同时,健全风险共担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可预期性。
再次,推进机制创新激活要素。
围绕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关键领域稳妥推进制度创新,依法合规释放经营权活力;以“引育并重”打造人才链条,完善返乡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社会保障衔接等措施,吸引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在乡村扎根;在治理层面,推动跨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资产运营与群众受益统一到可量化、可评估的管理体系中,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村民。
同时,以产业融合为抓手提升价值。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品牌农业,推广订单农业与产销对接,延长从种养到加工、仓储、物流、营销的产业链;推动乡村旅游由“看景点”向“重体验、强运营”升级,把农业生产、民俗文化、研学休闲等有机融合,培育多元业态;引导县域内园区共建、产业协作,通过加工环节下沉、配套服务延伸,实现城市产业与乡村产业互补共生,让乡村成为县域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景上,随着“十五五”时期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持续深化,县域统筹推进“经营乡村”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竞争不再是单一项目的比拼,而是县域综合运营能力、产业组织能力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综合较量。
谁能更好实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链条现代化提升、利益联结机制制度化固化,谁就更能在城乡融合发展中赢得主动。
经营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深刻的发展理念创新。
它不是简单的乡村改造,而是通过市场化机制重新配置城乡资源、重塑城乡关系的过程。
只有坚持县域统筹,强化规划引领、政策协同、机制创新,才能真正激活乡村发展潜能,让城乡融合从理想变为现实。
当前,各地正在这条道路上积极探索,相信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必将开启新的局面,为实现共同繁荣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