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最近判了个案子,总算把居家养老服务这一块的责任说清楚了。现在大家都觉得老年人在家住更好,可也带出了不少纠纷。2021年5月,深圳市民李某因为工作忙,给母亲朱某请了保姆丁某,还签了合同,特意让保姆跟老人分房睡。 结果到了9月,朱某晚上两次摔倒,后来还是没抢救过来。家属觉得是保姆没看好,家政公司又没培训资质,就把两边都告了。 法官觉得这个案子有三个关键问题:合同有没有效,公司有没有好好干,还有保姆到底有没有看护到位。 查下来发现,家政公司虽然没资质,违反了规定,可这规定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再说家属试了觉得不错,合同也没要求保姆必须是专业的,所以公司没算违约。至于保姆的问题,家属自己规定分房睡了,这就限制了保姆晚上照看的能力。出事以后保姆立马联系家属送医了,已经尽到了该有的小心眼。医院说主要是病太重了,跟摔倒是两码事,所以也不能把责任全怪在保姆头上。 这判决算是给咱们提了个醒:以后做居家照护服务得按合同来,还得看实际情况和注意义务。不能因为人死了就怪人家护理的人。这对做家政的人来说是个好事儿,能减少点心里压力。 这几年买服务的人越来越多,这种事儿以后肯定还会有。专家建议大家签合同时要把内容写细点,特别是怎么应急处理、特殊护理这些都要写清楚。家政公司也得加强培训和审核。有关部门还得把准入标准和服务规范弄明白点。 未来光靠家政是不够的。大家得想办法让家庭、社区、机构还有政府一起帮忙。用保险、标准、法律这些手段来降低风险。等司法案例多了也能帮着立法做准备。 这事儿虽然结束了,可背后的法律问题还值得琢磨。现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了,得通过法律规范和行业自律来让大家合作起来。只有把责任分清楚了、规则完善了、大家心往一处想了,老人才能安度晚年,服务员也能安心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