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给农民和村集体的权益保驾护航

中新网银川2月12日的报道里提到,记者李佩珊说宁夏现在正通过好多办法来管好农村的集体土地,专门给农民和村集体的权益保驾护航。这事就发生在2月12日,宁夏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兼副厅长李小龙在银川做了详细的说明。其实农村集体土地是村集体的主要财产,关系到大家的钱包能不能鼓起来。 为了解决这块儿的管理和流转收益问题,宁夏要给它分类搞。李佩珊知道,宁夏的集体土地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分给了具体户的耕地、林地和草地;另一种是没分下去的“四荒”地。大家都知道,处理好农民跟土地的关系是关键,所以宁夏也一直在这方面下功夫。 在管理已经分给农户的土地时,他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就是按照规矩走。像那些做生意的大老板想租农民的地,还要专门搞个审批细则来把关。李小龙还说,他们搞了个分级审批制度。 先由乡镇审核,再根据流转的面积大小往上报,要是超过万亩的大块地,自治区直接管还得盯着点儿,不能让规模太大乱了套。他们也把审查的重点放得很准:看协议、看经营资质这些材料。 凡是不符合“不改变用途、不破坏环境”这些底线的项目都不能行。为了防风险,现在的规矩是先付租金再用地。对于那些面积大、牵扯人多、风险高的项目,还得要求设个风险保障金。 针对那些还没分下去的地(比如“四荒”地),他们就严格按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来办。每年都搞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发包和出租都得按重大事项的流程走。合同用了信息化系统管着,赚的钱全进了集体账户。 接下来还要在全省搞第二轮土地承包延包试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不管是进城落户的农民还是农村妇女的权益都得保住。还要把流转的服务和监管搞得更完善一些,为乡村振兴把制度这道根基打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