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披露“零首付”购房骗贷案:三人伪造材料套现致银行损失逾211万元获刑

一起涉及银行信贷安全的重大金融诈骗案件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3月,被告人徐某在李某、张某的组织策划下,通过虚构个人收入、伪造结清证明等方式,以“零首付”在宁波市鄞州区购置房产,并向中信银行骗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216万元。贷款发放后,三人又以非法手段注销银行抵押权,将该房产转手套现165万元。

住房按揭贷款关系民生,也牵涉金融安全。“零首付”本身并不等同于违法,但一旦与虚假评估、伪造材料、非法注销抵押权等行为叠加,就可能从“购房方案”演变为“骗贷工具”。依法惩治是必要手段,更关键的是通过制度完善、技术手段与协同治理——把风险挡在前端——让市场回到真实交易与诚信履约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