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五五"森林采伐限额确定 年度总量控制在57.59万立方米

问题: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是生态建设与林业生产长期共同面对的课题。甘肃位于黄河上游和西部生态安全关键区域——山地、荒漠与绿洲交错——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突出。随着国土绿化持续推进,全省森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但部分地区仍存在生态脆弱、灾害多发、管护压力较大等问题,需要用更严格、更精细的制度把住采伐“总闸门”。 原因: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制度,通过核定一定时期内可采伐林木蓄积上限,形成“以增定采、以管控采”的硬约束。甘肃核定的“十五五”森林年采伐限额为57.59万立方米,说明了在资源本底、生态承载与经营需求之间寻求动态平衡,并通过类别划分,将不同功能区、不同林分类型纳入差异化管理。按限额安排,商品林采伐限额为1.58万立方米,且全部为人工林;公益林采伐限额为51.41万立方米,其中人工林27.46万立方米、天然林23.95万立方米;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为4.6万立方米,由省林草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重大林业灾害等应急处置。 影响:从结构上看,公益林采伐额度占主体,说明甘肃在突出公益属性、强化生态功能的同时,也为必要的抚育更新、提升林分质量留出空间;商品林额度较小且限定为人工林,传递出“鼓励人工林规范经营、严控天然林利用”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减少对天然林的经营性干扰,推动林业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设置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额度,为森林火灾、病虫害、风雪冰冻等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制度弹性,避免灾后治理因指标不足受限,同时也对统筹调度、专款专用和闭环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为确保限额落地,甘肃明确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总量控制,不得突破限额,并落实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形成震慑。需要注意的是,依法批准使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这要求相应机构加强项目用林审批与后续监管衔接,防止以建设名义变相扩大采伐范围,推动采伐管理与林地管理协同发力。同时,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作业设计审核、伐后更新验收等环节规范化,有助于把限额约束转化为提升森林质量的具体举措,促进“采、育、管、护”衔接运行。 前景:随着“双碳”目标推进和国家西部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持续加力,甘肃森林资源管理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与底线约束。未来一段时期,若采伐限额政策与天然林保护修复、三北工程、退化林修复、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联合推进,有望在守住资源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促进林分结构优化、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并为林产品供给和生态产业发展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在这片年降水量不足400毫米的土地上,每一立方米采伐限额都关乎生态安全的分量。从“砍树经济”到“看树经济”的转变,反映了发展理念的深层变化。随着祁连山生态持续修复、河西走廊风沙治理成效显现——甘肃正以更细致的制度安排——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