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药材泡酒喝药中毒身亡获赔4万

药店老板岳某把中药材拿到公共场所晾晒,却没做任何安全提示,小偷付某趁机把药材偷走泡成药酒喝了下去,结果导致自己中毒身亡。厦门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判岳某支付4万元赔偿,付某家属也不再追究责任。岳某为此躲过了9个月的牢狱之灾,同时也吸取教训。付某的悲剧提醒大家:即使有毒性的中药也不能随意处理,更不能私自拿别人的东西泡酒饮用。虽然草乌确实有毒,但岳某没有把它当作药品卖,付某擅自拿药泡酒导致事故,所以厦门法院认定岳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虽然付某家属现在松了一口气不再追究了,但这次事件还是让大家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人的物品都不能随意取走。 因为付某私自取走了药材才酿成大祸,所以厦门法院认为岳某在公共场所晒药材时未尽到提醒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岳某需要支付4万元的民事赔偿给付某的家属。付某家属得知真相后表示不再追究责任。岳某躲过了牢狱之灾的同时也意识到药材不能随意曝晒。这件事告诉我们:普通百姓对药材的了解很有限,如果擅自处理有毒性的中药材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往往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岳某为了防止再生事端学会了这一教训。 一审的时候因为不能确认草乌的来源是岳某的药材所以二审做出了不同的判断。付某自作主张拿药材泡酒饮用是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虽然草乌有毒但没有被当作药品出售给消费者所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很多人对中药认识不足擅自处理有毒性的中药材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个人的物品都有自己的归属权不能随意拿取别人的东西使用或者处置它们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危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