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信息报告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基础环节。疫情信息能否及时、准确上报,直接影响疾病监测预警的效率和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的速度。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新版管理规范,针对传染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继续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规范明确了报告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病种,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网络报告。对新发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也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告。这个时限设置紧扣防控实际,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争取时间。医疗机构作为信息报告的第一道关口,在新规范中职责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及时生成电子报告信息——并通过前置软件等采集方式完成报告,以保障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此次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的系统升级,既是应对公共卫生风险的现实需要,也为提升我国传染病防控能力提供支撑。面对传染病防控的长期任务,及时准确的信息是关键基础。新规落地后,将深入强化疫情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处置衔接,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筑牢“数字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