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近日公布了备受关注的患儿术后离世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市委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由多个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该医疗事件进行了全过程依法调查核查。经过专业医学鉴定,事件责任认定明确,后续处理工作进行。 患儿许某熙于2025年11月11日入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混合型房间隔缺损、冠状静脉窦无顶综合征、肺动脉高压。医院于11月14日为其实施手术。手术后患儿出现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等严重病情,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效,患儿于同日22时03分被宣布临床死亡。事件发生后,宁波市卫生健康委随即启动行政调查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工作于2026年1月12日公证机构全程见证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督下进行。根据患儿家属要求,鉴定专家组采用了回避制度,由宁波市医学会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国内权威专家9人,其中包括小儿胸心外科、小儿超声、儿科麻醉、儿科危重医学、CT诊断和法医学等多个专业领域的专家。此程序安排充分保障了鉴定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专家鉴定组对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时机、术前评估、手术方式选择、手术操作、术后监护等全链条进行了深入分析。鉴定结论认为,患儿确实存在混合型房间隔缺损和肺动脉高压,具备择期手术指征。但医方在多个环节存在严重过失。 在术前诊断上,医院对"冠状静脉窦无顶综合征"的诊断依据不足,未能充分进行术前多学科讨论,术前评估明显欠充分。手术时机选择也未能做到妥当把握。手术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更加突出,医院选择的手术入路欠谨慎,手术中出现失误,导致患儿需要进行二次房间隔缺损修补。这些问题导致手术时间过长,增加了患儿的手术风险和并发症风险。 术中处理上,当出现突发情况时,医方的处理及告知均欠及时、欠规范。更为严重的是,医院对患儿术后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可能的病情变化预判不足、认知不够,术后监测不够到位,处理也不够及时,这些缺陷直接影响了对患儿生命体征的及时干预。 经综合分析,鉴定专家组认定医方的上述多项过失与患儿术后出现并发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存直接因果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另外,鉴定组也指出,患儿自身存在的混合型房间隔缺损、肺动脉高压、右肺静脉单干变异等基础疾病,以及房间隔缺损靠近右肺静脉及下腔静脉开口的解剖特殊性,增加了手术难度和风险,也与患儿死亡存在一定关联。这种医学判断既表明了科学严谨的态度,也为责任认定提供了完整的医学依据。 调查组还对患儿家属和社会关注的其他具体问题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关于手术切口缝合问题,鉴定专家确认肋间肌切口已采用可吸收线进行缝合固定,无须再缝合肋间肌;对于心包右侧的未缝合切口,专家认为这是为避免婴幼儿患者心脏压迫和心包压塞而采取的规范做法,符合诊疗常规。心包表面的可吸收止血纱布可以在体内自然分解吸收,无需二次手术取出。 在病历记录上,调查发现医院的病历书写不够准确、全面,术前讨论记录、死亡记录等不够规范,个别记录存在生命体征描述错误。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了复核,并在公证处见证下委托第三方数据鉴定机构对电子病历进行了专业鉴定,形成了完整的鉴定意见。这些工作有力地推进了事件的透明化处理。 关于手术室监控录像,根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规定,手术摄像监控系统为各级医院的选配装备。患儿手术所在的手术间配有两个监控摄像头。调查组对相关监控资料进行了审查,作为重要的辅助证据来源。 该事件的调查和鉴定过程充分吸收了患儿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参与,全程接受公证机构见证,并邀请国内权威医学专家进行独立评审。医患双方均对鉴定结论进行了签字确认,体现了程序的规范性和结论的权威性。
这起医疗事故调查既说明了对生命尊严的敬畏,也体现了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的法治精神。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平衡医疗技术创新与风险管控,构建更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防线,值得整个行业深思。该案的妥善处理为类似事件树立了依法依规、科学鉴定的范例,也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