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发生了一桩让人大跌眼镜的事。延安的一所高校里头,一名男大学生约女同学去酒吧喝酒,想着是个普通聚会。谁成想,酒精上头,两人一路喝到了女生朋友李某家。晚上11点,朋友走了,只剩强某和白某,李某也在旁边看着,没出啥岔子。 凌晨2点准备走时,李某怕两人出事,提议让白某带强某回家住。他们进了李某家后,又接着喝了起来,一直熬到凌晨5点才停。强某一直喜欢白某,这回借着酒劲想表白,怕李某突然回来坏了好事,就给她发信息说好话,说自己醉了。 到了凌晨3点,李某想回家看看情况,强某拦住她要过夜,并答应给钱不要打扰。事后查问才知道,强某表面在喝酒,其实偷偷占了便宜。第二天白某清醒后特别生气,赶紧找李某一起去派出所报案了。 强某本来以为灌醉白某就能把她拿下,结果女生不仅不同意还告了他。一审法院说他趁白某喝醉没反抗能力强行发生关系,这是强奸,判了四年。强某不服上诉。 法官觉得强某违背了女方意愿用暴力手段侵犯了她。虽然强某在公安那儿认了罪,白某也原谅他了能减轻处罚,但他在法庭上又不承认了。 二审法官觉得有些事实不清楚就把案子发回重审了。法律上判定强奸关键看女方是不是自愿的。白某当时醉得不行能不能算自愿是个大争议。 白某和强某到底是谁清醒谁不清醒、是不是自愿得靠口供和证据来核实。这事儿不仅让案子审起来麻烦也给强某争取到了拖延时间的机会。 强某确实喜欢白某但手段太狠:老是灌酒趁人家不清醒的时候表白还强行发生关系。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法治意识根本没人能接受。 就算二审重新判他也难逃法网最后肯定得自己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