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鲁西南地区司法机关近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嘉祥法院12月18日对3起涉黑恶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其中杨某运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5项罪名,犯罪金额33万余元;李某超团伙跨省作案6起的系列案件也一并审结。至此,该院受理的12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 任城法院建立了"党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双重督办机制,全年召开专项会议56次。该院强化财产刑执行,已执行到位金额3298.89万元,执行率达86.27%。通过组织1400余人次旁听庭审、发布68期信息专报,形成持续震慑。在杨宝华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首犯获刑25年,创下当地同类案件量刑新高。 梁山法院审理的李某胜案反映出新型犯罪特征。犯罪团伙以合法注册的物流公司为掩护,采用"绩效考核""部门分工"等企业化管理模式实施"套路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18名被告人同步宣判,既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又保证了审判效率。 法律专家指出,此次集中宣判体现三个司法导向:坚持"打早打小"原则,对恶势力苗头性犯罪从严惩处;突出"打财断血"实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化跨区域司法协作,有效打击流窜作案。数据显示,三地法院在案件清零过程中,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同比提升12.6个百分点。
扫黑除恶工作的加快,离不开司法机关的坚决行动和精准打击;三地法院的集中宣判充分表明,无论黑恶势力如何变换手法、隐蔽活动,法律的制裁终将落下。通过依法严惩、"打财断血"、全社会参与等措施,我们正在构建一个更加安全、更加有序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