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再深化:聚焦省级统筹、数字赋能与源头化解提升基层善治效能

广东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2021年启动以来,已全省1611个镇街全面铺开,有效整合了分散的执法力量。但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些问题逐渐浮现——需要继续完善。 当前基层执法的主要问题是协同机制不够健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现象仍然存在,既浪费了执法资源,也加重了基层负担。根本原因在于省市县镇之间的权力配置和协调机制还需理顺,执法权的赋予和运用缺乏统一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改革建议分为三个上。首先要强化省级统筹与差异赋能,建立"省市指导、县区主责、镇街执行"的协同体系,依法赋予镇街相应的行政执法权,使权力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要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用技术手段破解执法效能瓶颈。建议由省级层面制定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与工作规范,推动"粤执法"等统一行政执法平台的深度应用和数据互通。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联合检查对象和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检到位",既提高了执法效率,也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第三是创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广东外来人口众多、社会流动性强、利益诉求多元,基层治理必须更加注重预防和调解。建议推动执法重心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事中调解"转变,推广"综合网格+综合执法"融合模式,将执法人员嵌入基层网格,实现问题的前端发现和矛盾的一线调处。 同时要发挥基层群众的主动性。鼓励各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广"楼栋长"等本土化调解模式,将民间智慧转化为治理效能。还可以开发粤语、潮汕话、客家话等地域特色普法产品,通过"茶摊议事""榕树下讲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讲法普法,让法律制度更贴近群众生活。 这些建议反映了改革的系统性。强化统筹协同解决权力配置问题,深化技术赋能解决执法效率问题,创新矛盾化解机制解决治理方式问题,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指向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广东此次改革方案既直面当前行政执法的堵点痛点,又着眼长远制度创新,说明了先行先试的担当。如何在"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之间找到动态平衡,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探索。但改革坚持的系统思维、数字赋能和人文关怀理念,已勾勒出新时代基层善治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