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历史文化名镇的管理职责、保护范围和利用规范,为上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目前,上海共有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包括浦东新区新场镇、川沙新镇、高桥镇,嘉定区南翔镇、嘉定镇街道,金山区枫泾镇、张堰镇,青浦区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以及宝山区罗店镇。条例实施后,上海将建立市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名录,浦东康桥、青浦白鹤、闵行七宝、松江泗泾等古镇也将纳入保护范围。 长期以来,上海古镇保护面临诸多挑战。虽然上海在1986年就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公众对城市历史的认知多集中在中心城区的外滩、武康路等区域,郊区古镇的保护相对滞后。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涉及的负责人表示,除朱家角、新场等少数古镇外,多数古镇存在环境风貌退化、功能定位不清等问题。特别是人口流失导致的房屋闲置和修缮困难,成为古镇保护的独特难题。 华东建筑院副院长宿新宝指出,此次立法的重要意义在于观念的转变。通过法律保障提升古镇的地位和影响力,有助于增强公众保护意识。目前,新场古镇正联合苏浙地区十余个古镇申报江南水乡古镇世界文化遗产。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保护理念的系统性转变。以往的点状保护模式存在不足,如罗店镇丰德桥虽得以保留,但桥下河道被填埋后失去了原有的水乡韵味。这类问题反映了局部保护的局限性。
《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实施,以法治方式推动古镇从"零散景点"转变为"完整生活场景"。这不仅有助于在城市化进程中留住历史文脉,也为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