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家庭纠纷多发,主要集中婚姻关系变动、未成年人抚养安排、抚养费支付和探望权落实等环节。一些农村地区受信息渠道有限、法律服务相对不足等影响,群众对司法程序了解不够,遇到矛盾时“重情理轻法律”“嫌麻烦不维权”的情况仍然存在,导致纠纷久拖不决,甚至引发新的矛盾。 原因:一上,婚姻家庭事务情感因素强、情况复杂,牵涉亲子关系、财产分配、监护责任等多重问题,仅靠口头调解或惯常做法难以形成稳定预期。另一方面,《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抚养责任等作了系统规定,但条文专业性较强,如果缺少贴近生活的讲解和示范,群众不容易把握权利义务边界。此外,乡村熟人社会中“顾面子不愿走程序”的顾虑,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依法解决纠纷的难度。 影响:针对这个情况,伊吾县妇联在吐葫芦乡开展“模拟法庭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实景演绎+以案释法”,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直观的庭审场景。活动中,乡妇联干部和群众代表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等角色,围绕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重点问题进行“庭审”,让旁听群众直观看到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环节。通过把庭审流程呈现在大家面前,既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也帮助大家理解依法维权不是“对抗”,而是保护自身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方式。参与群众表示,这种形式更贴近生活,看得懂、也学得会。 对策:活动现场,伊吾县妇联有关负责人以模拟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权等规定进行解读,重点提醒在婚姻关系变化时如何依法主张权利、履行义务,并就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答疑。下一步,伊吾县妇联表示将把常态化普法与维权服务结合起来,推动普法资源下沉:一是聚焦婚姻家庭纠纷高发领域,更多开展“案例式”“互动式”宣讲,提高普法针对性;二是加强与司法、民政、综治等部门协同,推动调解、咨询、援助等服务衔接,形成“预防—化解—救助”的联动机制;三是更加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对监护责任、家庭教育、反家庭暴力等内容的宣传引导,推动依法办事成为群众的日常选择。 前景:从基层治理角度看,把模拟法庭搬到乡村,不只是一次普法活动,也是用法治思维提升基层矛盾预防和化解能力的一次尝试。随着《民法典》深入实施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群众对“用法律说话、按规则办事”的认同有望更增强。可以预期,类似活动如果持续开展并形成常态,将有助于在乡村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减少家庭纠纷对未成年人成长的负面影响,推动形成更稳定、更有序的基层治理氛围。
当法庭走进田间地头,当法律条文被讲成看得见的生活场景,法治理念就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伊吾县的实践说明,基层普法不仅要走到群众身边,更要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在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如何让法律真正成为群众维护权益的依靠,还需要更多这样务实、有效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