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违规放烟花爆竹被罚500元

给大伙提个醒,马上就到春节了,聊城已经抓了好些人,都是因为这事儿被罚的。为了把咱们的年味留住,更得把安全底线守住。聊城公安这阵子一直盯着,对违规放烟花爆竹的坚决不放行。春节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人被依法处罚了。 12月16日,除夕那天晚上,阳谷县公安局博济桥派出所接到了指令,说金水湖大桥南边有人在违规放烟花。值班的民辅警赶紧赶到现场,当场就把违法的李某给逮住了。李某自己也承认了,按照《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公安局把李某给处罚了。 2月16日,除夕夜的晚上八点多钟,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有个小区里的居民赵某,在小区广场上违规放了一串叫“烟花聚宝蕾20响”的爆竹。执勤民警刚好路过看到了,也给赵某按规定处罚了。 32月17日,大年初一早上六点五十多分的时候,阳谷县公安局大布派出所通过监控发现有人在禁放区内放鞭炮。民警立马赶过去处理了。这次也是张某被罚了款。 42月17日早上五点多钟,阳谷县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民警巡逻时看到某村的梁某某、王某某还有梁某这三个人在违规放爆竹。一问才知道他们明知道那里是禁放区还非要放。这三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说得很清楚:在禁放区放烟花爆竹的要罚款。就算不是在重污染天气里放也要罚款五百元。 烟花爆竹这东西易燃易爆,春节人又多,违规放不仅污染空气、吵得人睡不着觉,还容易起火爆炸出人命。请大家自觉遵守规定,别再放了。聊城公安会继续加大力度巡查,通过视频监控和路面巡逻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发现一个查一个还曝光一个,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