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机构和客户的资金往来必须走对公账户,把钱转给私人账户的行为违反了规定,还可能涉嫌违法。 兴业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承认,这次的业务经理操作不当,公司已经给吕先生免了这笔违约金。该负责人强调,公司一直很重视合规性,这种事儿不是第一次发生。 兴业消费金融旗下的业务人员在处理还款纠纷时,私收违约金的行为引起了关注。市民吕先生在办理贷款提前结清业务时,被要求把“违约金”转给个人银行账户,而且金额和合同里的不一样。 吕先生去年7月在线上借了15万元、分三年还的贷款。他决定提前还清后,根据合同算下来应该给1%的违约金。实际操作中,负责的赵经理让他转1500元到一个私人账户。吕先生算了下,他当时还剩13.7万元本金,应付1370元左右,结果对方多收了130元。 兴业消费金融客服否认有这样的规定。他们说公司不准客户转私人账户,违约金得按合同公式算。客服还说这事儿已经反馈给领导了。 业内专家提醒大家,办业务时要按合同办事,所有钱都要打给机构的对公账户。还要保存好合同、付款凭证和聊天记录这些证据。 这次事件暴露出消费金融市场在基层操作上还有漏洞。夏海龙律师指出,这种违规操作不仅破坏了金融秩序,还让消费者容易面临损失风险。监管机构也需要加大查处力度来维护市场环境。 近年来在房产中介、教育培训等行业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工作人员会利用消费者不熟悉流程或者信任他们来设圈套让消费者转私人账户。 这次事件是一次对消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考验。持牌机构要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一线人员的监督和法治教育。 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提升金融素养很重要。大家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要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 吕先生的遭遇让大家看到了基层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管机构应该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对违规操作加大查处力度来营造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