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追着路人跑,把人吓得摔倒骨折,这事儿湖南益阳法院是咋判的?2025年10月,龚某骑着三轮车路过邻居王某的店门口,结果王某家的狗突然冲出来追他。龚某被吓了一跳,车翻了,人也摔成了肘关节骨折。后来龚某去医院做了鉴定,直接把王某告到了益阳市资阳区法院,要求赔钱。 法官为了弄清事实,特地去派出所查监控,还跑到现场找邻居们打听情况。等事实都查清了,法官就给双方讲法律道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和民法典的规定,不管狗有没有直接碰到人,只要把人吓着导致受伤,主人都得担责任。最后法官把这事儿调解好了,王某当场给了龚某一万元赔偿费,大家都挺满意。 其实这次的关键问题就是:既然狗没咬到人,主人还能不能免责?法律上说的“造成损害”不光指咬到人这种直接接触,还包括因为追逐、吠叫让人受惊吓间接导致的摔伤、车祸。这种“没碰到就伤人”的情况也在法律管的范围内。所以提醒大家养狗别光顾着自己开心,一定要管好自家的宠物,别给别人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