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刚刚处理了一个挺有意思的假币案,大家都挺关注的。这事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2月的一次案件发布会上说的。起因是一个叫滕某某的摊主在南京某农贸市场卖货,遇到有人用假币买东西,结果就闹起来了。摊主和他女儿发现对方是骗子,为了不让她跑了,顺手把她给按住了,结果把人家脸弄伤了。后来警察来了,查出这女的手里有600元假币,直接把她行政拘留了七天。 王某某呢,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就跑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告滕某某,要赔钱16万多块钱。浦口区人民法院就接手审这个案子。法官靳德华觉得这事不能光看谁受伤了,得看谁理亏。王某某用假币本身就是违法的,摊主抓住她不让走是为了挽回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可以采取合理措施的。 法官觉得滕某某父女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自助行为,不用赔那么多钱。最后法院驳回了王某某的全部请求。双方都没上诉,案子就这么结了。靳德华法官还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法治的底线。这次判决不光是给滕某某父女撑腰,更是告诉大家要依法维权。滕某某的女儿收到判决书后挺高兴的,觉得这是对爸爸最好的安慰。 这个案子入选了年度典型案例,说明司法机关还是很重视这种事情的。它不光是个简单的赔钱纠纷,还涉及到公民权利怎么行使、私力救济合法不合法这些大问题。判决下来后,大家对法治更有信心了,也更愿意守法了。遏制假币流通、维护社会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靠它了。总之就是司法在关键时刻给正义撑腰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