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对施行26年的爱国卫生条例进行系统性修订,标志着该地区公共卫生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原条例虽在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方面发挥历史性作用,但随着城镇化加速、疾病谱变化及群众健康需求升级,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当前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要求。
此次修订直击三大核心问题:一是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存在区域不平衡,牧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基础设施薄弱;二是鼠疫等传统传染病防控体系需要强化;三是健康促进机制尚未形成多部门协同合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指出,修订工作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关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部署,将"健康融入万策"理念转化为具体法律条文。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对爱国卫生运动历史经验的传承发展,更是适应新时代健康需求的制度创新。
条例的实施将为内蒙古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建设健康内蒙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新格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