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把评议权还给业主本身就是对大家主体地位的尊重

今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拿出来两个新的指引草案征求意见,标志着广州在基层社区治理上有了大动作,这回主要想把“业主评议”这个方法用好。因为很多小区现在有个通病:物业干得不好,业委会也没啥作用,大家住在那儿心里肯定不痛快。虽然年初他们就开始试点了,服务和业委会履职一共设了40项评价指标,可干着干着发现问题还不少。 你看很多小区业主参与评的人就那么几个,大多数人根本就没理这个茬;还有就是得分差异大得吓人,有的小区给满分了,有的小区平均分才勉强过了20分。这说明大家对服务好坏的感受完全不一样。分析下来主要是因为业主不太懂这规矩、想表达意见没地方、物业跟业主沟通太少导致不信任。另外,分数分化也反映出有些公司水平不行。 这次修改后的规定更狠了,把业主的打分直接跟监管挂上钩了。要是谁家打分低、投诉多,主管部门立马去多检查几次督促整改。这个设计就是想让事情能形成一个“评完反馈再改”的好循环,逼着物业和业委会把活儿干好。 长远来看,用电子投票系统做评议挺有新意的,效率高也透明。评的内容都是跟咱们过日子紧密相关的小事儿,比如电梯能不能用、路灯亮不亮、收费合不合理。以后把这个机制一直搞下去,就能把大家参与的积极性给调动起来。 相关部门也说了以后还得改进配套措施多宣传引导,确保评议的覆盖面更广、结果能真正落地让老百姓有获得感安全感。社区可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服务好不好直接影响大家的日子好不好过。 广州市把评议权还给业主本身就是对大家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精细化管理和构建宜居环境的一次有益尝试。希望这个机制在实践中越来越完善,给更多城市提个醒子怎么搞基层治理,让美好生活真正落到每个社区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