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是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底色。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河湖治理面临多重约束:工业与城镇发展带来的污染负荷累积,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部分河段生态基流不足、生态功能退化;历史遗留问题与新增长压力叠加,使“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目标仍需持续用力。
美丽河湖建设,既是对治理成效的集中检验,也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综合考题。
原因:从治理规律看,河湖生态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单点突破难以长期巩固。
一方面,水环境治理需要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减排+过程管控+生态修复”并重,尤其在工业、城镇污水、农业面源等领域,需要更精细的治理策略与更严格的制度执行。
另一方面,水资源条件的客观约束不容忽视,保障生态流量、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必须在区域承载力框架下开展科学配置。
与此同时,河湖生态修复涉及岸线整治、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多目标协同,对规划、资金、工程组织和长期运维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此次山西昕水河、唐河(大同市段)入选国家层面优秀案例,释放出两方面信号:其一,表明相关河段在治理体系、工程成效与长效管护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带动全省河湖治理标准提升具有示范意义;其二,体现美丽河湖建设正在从“治污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跃升,地方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绿色转型的空间进一步打开。
对群众而言,河湖水质改善与生态空间提升将带来更直观的获得感;对产业发展而言,良好水生态将提升区域承载力与吸引力,为文旅、康养、绿色制造等产业布局提供基础支撑。
对策:围绕国家部署与地方实践,山西将以行动方案为抓手推进系统治理。
根据《山西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到2027年全省美丽河湖建成率预计达到40%左右;到2030年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设愿景。
为实现阶段性目标,方案明确从六个方面协同发力,覆盖26项重点任务,突出“治、保、修、管、建、创”全链条推进。
一是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持续压实污染防治责任,推动重点领域减排和治理设施提标,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执法联动,提升治理的稳定性与精准度。
二是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统筹水资源条件与区域发展,完善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推动用水结构优化和节水增效,解决“有水用、用好水、留够水”的结构性矛盾。
三是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因河施策开展岸线整治、栖息地修复与生态缓冲带建设,增强河湖自净能力和生态韧性。
四是突出抓好汾河水生态保护,以流域治理为牵引,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强化重点河段系统整治,带动全省水生态治理水平整体跃升。
五是实施美丽河湖重点工程,围绕关键短板布局一批支撑性工程项目,推动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长期效益。
六是开展美丽河湖创建行动,完善评价、监测、公众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治理成果可视化、可量化、可持续,把“创建”转化为常态化治理能力。
前景:从全国层面看,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载体。
202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意味着相关工作将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协同,地方治理也将更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对山西而言,随着行动方案落地实施,未来一段时期河湖治理将从“达标治理”迈向“品质提升”,从“单项指标改善”迈向“生态系统修复”。
预计到“十四五”后期及“十五五”初期,一批代表性河湖将形成更稳定的生态格局和更可持续的管护体系,公众共享的滨水空间、亲水环境和生态景观将持续扩展;与此同时,治理成本、用水约束、极端气候等不确定因素仍需通过制度建设、科技支撑和风险预案加以应对,才能确保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
美丽河湖建设不是一次性工程,而是贯穿发展全过程的长期任务。
两条河流入选国家优秀案例,既是对阶段性治理成效的肯定,也提示各地以更高标准推进系统治水、科学用水、生态护水。
把河湖治理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靠制度固根本、靠工程补短板、靠全民共护形成合力,才能让更多河湖实现从“清”到“美”、从“治”到“久”的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