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巨鹿县发生了一起让人不解的案件,一名叫董明武的男子杀死了刁一水,但最后检察院没有起诉他。这件事挺复杂,得从刁一水说起。刁一水这人不是什么好人,他在巨鹿县是个恶霸,把人家有夫之妇霸占了。这事传到了董明武耳朵里,他就去找刁一水理论。没想到刁一水不讲理,竟然动手打人。董明武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一时冲动把刁一水给杀了。杀人偿命这事儿大家都知道,可检察院没起诉他,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董明武杀刁一水是为了自卫。刁一水那天把董明武的妻子堵在家里非礼,董明武去救妻子的时候和刁一水打了起来。 事情闹大以后,村民们都知道了原委。大家都觉得董明武是为了保护家人才动手的。刁一水的父亲要把董明武送去坐牢,可村民们觉得董明武没错,纷纷给他求情。法院后来也说董明武是正当防卫。原来刁一水一直横行霸道,经常强闯民宅逼迫人家老婆做坏事。如果董明武他们懂点法律,本来可以告刁一水寻衅滋事或者强奸。所以不管怎么看,都是刁一水不对。 按照法律规定,当你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你采取的防卫行为如果造成了侵害人伤亡也不算防卫过当。检察院经过调查之后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这样一来案件就结了,董明武也就不会受罚了。刁一水的父亲去申诉也没用。有人说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程序正义很重要。检察院在这个案子上做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