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被超市老板猥亵后反被诬陷偷东西

3月22日,检察日报社旗下的“方圆”公众号发了篇文章,讲了一个8岁小姑娘被超市老板猥亵后反被诬陷偷东西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叫小花的女孩去小区门口的烟酒超市买零食,结果老板张豪把她拽进二楼卫生间关上门对她动手动脚。小花赶紧跑回家告诉了父母,然后去了警局报案。可这老板倒打一耙,说自己根本没那事,还说是小花自己有偷东西的坏毛病,就是故意诬陷报复。 DNA检测也没查出来啥痕迹,现场也没装监控,关键是张豪还死不认账。不过公共区域的摄像头倒把小花进出超市的那一幕拍下来了。大家看视频发现,小花刚进去的时候是蹦蹦跳跳、满脸高兴的样子;可没过多久她跑出来的时候,脚步乱得都快摔倒了。这反差太大了,检察官觉得不对劲。 为了不吓着孩子,检察院没让她再露面作证,就是看了当时公安机关做笔录时的录像带。录像里的小花眼睛里满是恐惧,但把事情讲得特别清楚:“我进去买零食,那个爷爷拉我去楼上说有好看贴纸,我不想去要跑下楼,他就把我拽进卫生间关上门……” 检察官反复看了录像后觉得还有机会。她就问小花妈妈能不能让孩子回忆一下张豪家二楼的摆设。小花马上就说:“有一张床,一个棕色床头柜,卫生间里墙角放着一个蓝色塑料盆和一把红色椅子。”这描述太细了,常人根本不会留意这些东西。 检察官立马联系公安让他们去现场再看看。果然查出来的情况跟小花说得一模一样:那个单人床和棕色床头柜跟照片上完全一样;卫生间的蓝色塑料盆有磕碰痕迹,还有那把红色椅子也都在那儿呢。这些照片就像拼图一样拼起来了。 庭审那天张豪还是嘴硬说自己没干坏事。检察官把那些照片摆在他面前问:“你说你没带小花去过二楼和卫生间?”张豪直接说:“对!我没有!”检察官接着就问他:“一个8岁孩子怎么能把你家卧室床的样式和颜色说得那么准?”这一连串的问题把张豪问得直冒汗。 最后他心理防线彻底垮了,直接承认了自己干的坏事。法院判他三年六个月。检察院后来还拍了张豪接受处罚的视频给小花看。等心理咨询师回来的时候发现小花笑得很开心,还说坏人终于被抓走了。 有网友夸小花好勇敢也有网友夸检察官仔细。这事新民晚报也报道了(xmwb1929)。综合了“方圆”公众号的消息和网友的评论(韦嘉维编辑),陈莉编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