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对评标专家队伍展开全面"体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纪委监委、高级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对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实施专项核查,发现并处理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
核查结果显示,被取消资格的17名专家存在四类典型问题:1人提交虚假职称(执业)资格材料,1人曾被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评标资格,4人具有刑事犯罪记录,2人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另有9人因超过65周岁年龄上限不符合规定。
这种多维度"筛查"体现了监管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近年来,随着公共资源交易规模持续扩大,评标专家作为关键第三方,其专业性和公正性直接影响市场公平。
但部分地区出现的"专家不专""评标腐败"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招投标公信力。
宁夏此次行动正是针对这些积弊开展的靶向治理。
从深层次看,此次整治具有三重意义:其一,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监管协同;其二,将刑事处罚、失信记录等纳入审查标准,拓展了监管维度;其三,严格执行年龄限制,体现了专家队伍动态管理原则。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长效机制,包括:完善专家入库审查标准,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定期复核评估,并探索"一票否决"负面清单管理。
同时将违规信息纳入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联合惩戒合力。
行业观察人士指出,此次整治释放出两个明确信号:一方面显示监管部门对招投标乱象"零容忍"态度,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正从"重程序"向"程序与实体并重"转变。
随着《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推进,预计各地将陆续出台更严格的专家管理制度。
规范评标专家库管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宁夏此次针对性地清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评标专家,充分说明了该区在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治理上的决心。
这一工作的开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表明只有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强化动态监督管理,才能真正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