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一老一小”照护与家庭服务保障,六部门近日对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领域税费支持政策作出延续安排,并对适用范围与操作口径进行了清晰界定。
这一举措既回应人口结构变化与居民照护需求增长,也通过制度性减负增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动力,释放社区服务业扩容提质的政策信号。
问题:供给压力与成本约束并存 近年来,老龄化程度加深、婴幼儿照护需求上升,加之家庭小型化、照护方式转型,社区层面“就近可得、价格可承受、服务有保障”的养老与托育需求更加突出。
与此同时,服务机构在场地、人工、培训、运营合规等方面投入较大,尤其是固定场所相关的税费与各类收费支出占比不低,直接影响服务价格与可持续经营。
家政领域还长期面临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培训管理成本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痛点,制约行业规范化发展。
原因:民生刚性需求上升与市场化供给仍需培育 从需求端看,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等综合性服务需求增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对安全、专业、连续性的要求更高。
从供给端看,社区养老、托育、家政兼具公共服务属性与市场化运营特点,需要在“保基本”和“可持续”之间找到平衡。
税费政策作为重要的结构性工具,能够降低机构的边际成本,提升合规经营的收益预期,引导更多主体进入并稳定提供服务。
同时,对业务边界、服务方式和机构类型作出明确界定,有助于减少政策执行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影响:减负稳预期,推动服务下沉与规范化 此次公告明确,面向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可享受多项税费优惠:其一,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有利于改善现金流与盈利结构,提升再投入能力;其二,房屋、土地用于相关服务的,契税予以免征,并在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等方面给予减免,对降低场地要素成本、促进社区网点布局具有直接作用;其三,对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相关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助于推动存量资源盘活,支持服务向社区、向基层延伸。
同时,公告对“社区”的范围涵盖城市与农村社区,对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内涵与服务方式作出规定,突出短托、日托、上门等贴近居民生活的形式,体现以需求为导向的政策取向。
对家政服务企业提出签订三方协议、发放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建立业务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等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释放出鼓励家政企业规范化、平台化和职业化管理的导向,有望推动行业由“零散中介”向“规范服务”转变,提升服务质量与消费者信任度。
对策: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需协同发力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与精准适配。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结合社区服务网点实际,细化办理流程与口径,提升政策可达性,避免“看得见、用不上”。
二是强化监督与合规管理。
在享受税费优惠的同时,应建立服务质量、人员资质、收费标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综合监管机制,防止政策套利,确保优惠真正转化为服务供给与质量提升。
三是以标准化促进专业化。
围绕养老照护、婴幼儿照护、家政服务,推动培训体系、服务标准、评价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稳定就业,形成“培训—上岗—评价—提升”的闭环。
四是因地制宜优化供给结构。
城市社区可侧重嵌入式、连锁化网点布局;农村社区可结合乡镇综合服务设施、医养结合资源与互助养老,探索更适配的供给模式,缩小城乡服务差距。
前景:政策延续为行业发展提供确定性窗口 公告明确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企业与社会组织提供了可预期的两年政策窗口期。
预计在税费减免的带动下,社区养老、托育与家政服务的网点布局、服务时段与服务品类将进一步丰富,行业集中度与规范化水平有望提升。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育儿支持体系完善以及居民对品质服务需求升级,社区家庭服务业或将从“补缺型供给”向“体系化供给”迈进,形成更具韧性的民生保障网络。
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也是扩大就业、促进消费的重要产业。
国家通过延续实施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些政策措施既是对市场主体的有力支持,也是对民生福祉的坚实保障。
展望未来,随着优惠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国社区家庭服务业必将迎来更加规范、更加专业、更加繁荣的发展新阶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优质的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