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超市遭猥亵又被诬陷偷东西

3月22日,河南省新郑市检察院政治部的赛艳写了一篇关于女童小花在超市遭猥亵又被诬陷偷东西的文章,这篇文章登在了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方圆”微信公众号上。事情发生在小花8岁的时候,她一个人去小区门口张豪开的烟酒小超市买零食。结果她被张豪给猥亵了,跑出来报了警。张豪为了推卸责任,硬说小花是因为偷东西被他发现了才陷害他的。DNA鉴定结果没发现张豪的生物痕迹。警方找到的公共监控视频里能看到小花跑进去的时候脚步轻快很雀跃,十几分钟后跑出来的时候脚步却很凌乱,几乎要摔倒。这种反差让检察官初步判断事情不对劲。 为了不让小花受到更多伤害,检察官看的是公安机关最初制作笔录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小花虽然眼神里带着怯生生的恐惧,但把事情的经过讲得很清楚。她描述了张豪拉她去二楼,说有贴纸要带她去二楼卫生间的事情。检察官通过这个线索找到了突破口,让小花妈妈问小花张豪家二楼的陈设是什么样的。 小花回答得很详细:有一张床、一个棕色的床头柜、卫生间墙角有个蓝色塑料盆和一把红色椅子。这些细节说明小花很可能不是编的。检察官就赶紧给公安机关提了建议,让他们再去现场勘查一下固定物证照片。结果发现现场确实和小花说的一模一样:床、床头柜、蓝色塑料盆还有红色椅子都在。 庭审的时候张豪还在否认所有指控。检察官把现场勘查的照片拿出来给张豪看并提问:“你说你没带小花去过二楼卫生间?”张豪马上大声回答:“对!我没有!”检察官接着问他:“那你家二楼卧室床的样式还有床头柜颜色是谁告诉他的?”一连几个问题让张豪脸色由红转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后他的心理防线被打破了,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事后检察院拍了一段视频去看望小花,这让她觉得坏人被抓起来了不再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