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种乱象,打算下手整治了。今天有消息说,他们刚给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发了个《通知》,让大伙儿把这个问题好好清理一下,为期半年。 这个《通知》定了六条主要的工作任务:一是整治那些用大小字来误导人的广告;二是要把那些没有在显眼地方标提示语的广告依法查了;三是对那些违法用绝对化词汇的行为要查;四是还要加强对引证类广告的监管。 他们给各地方都提了要求,让大家在打击营销乱象上更下点功夫。比如要盯着那些动不动就说自己是“第一”、“首创”、“最佳”的,还有搞那种“萝卜坑式引证”的,还有那种明明有对消费者不利的信息却故意不明显写出来的这些行为。一旦发现有严重欺骗消费者或者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广告,就要坚决依法处理。 他们希望通过这次整治,能让优质的广告资源跟高品质的产品对接上。这样能帮广告主缓解一下他们的“营销焦虑”,引导大家不要老是搞那种文字游戏式的花样玩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