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气特别热,小刘、小陈、张某三位同事都在外面干活。这不,他们遇到了一些关于高温工作的问题,咱们就来聊聊这个事儿。 先说第一个,小刘的津贴问题。这哥们儿在35度以上的高温天一直干活,公司只给他藿香正气水和凉茶喝,说这就当是高温津贴了。结果他没要,直接把公司告了。仲裁委给判了,高温津贴是劳动报酬,必须按规矩给,不能拿饮料折抵。法律上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高温天气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还让工作场所温度下不来,就得给发津贴。要是不给钱,那就是欠薪,劳动者可以去工会、监察部门或者法院告他们。 第二个是小陈的劳动保护问题。小陈刚上班没多久就发现,岗位上连个防晒、降温、防灼伤的设备都没有。结果他中暑了也不傻干,直接拒绝作业了。公司倒好,直接以“不服从安排”的理由把他辞退了。仲裁委又把这事给判了:劳动者拒绝强令冒险作业,这不算违约。法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安全卫生条件和防护用品。如果管理人员让工人干危险的活儿或者不给装备,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而且还能解除合同索赔。 最后是张某的工伤认定问题。张某在工地上连续高温作业后中暑昏迷了。后来职业病诊断机构给他确诊是“职业性中暑”,认定为工伤之后公司就按工伤保险待遇赔钱了。这个政策依据是说劳动者因为高温作业引起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话,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流程就是先诊断再认定最后拿钱;钱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单位没参保的话单位自个儿兜着。 总之啊高温可不是随便让人受的苦,这可是法律明文保护的劳动条件。所以啊津贴要发、防护要给、工伤要赔——这三条底线必须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