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一年多显成效:补短板强治理,重大工程与机制创新同步发力

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在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已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初心使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针对长江流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实施了《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025年至2027年在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关键领域的重点任务。

一年多来的实践表明,这一计划已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

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作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突破口。

2025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44亿元,支持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城市约1.2万公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这一举措针对性地解决了长期困扰长江流域城市发展的污水处理短板问题。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指导四川宜宾、湖北十堰、江苏常州等地探索建立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运维机制,通过改革污水处理收费价格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管网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

在专项污染治理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沿江省市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这一顽疾。

针对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腾退地块,实施土壤污染治理行动,分类推进治理修复工作。

特别是在磷石膏综合治理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安全处置存量磷石膏6000多万吨,有效消除了这一历史遗留污染源对长江流域的威胁。

在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重要湖泊的综合治理。

推进太湖生态清淤试点,强化巢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洪湖水质明显改善。

这些举措有助于恢复长江流域重要湖泊的生态功能,维护流域生物多样性。

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前期工作,这一项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对优化长江运输体系具有战略意义。

同时加快推动长江干线重点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整治工程已全面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基本完工。

此外,洞庭湖区重点堤防加固工程一期基本完工,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这些工程既保障了流域防洪安全,也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

从资金投入看,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超1000亿元,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降碳等项目建设。

这一资金规模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力度。

在制度创新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深入推进大江大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在长江干流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这一机制创新有助于理顺流域内各地在生态保护中的利益关系,调动沿江省市参与长江大保护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王昌林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抓好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实,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这表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工作上的决心和承诺。

长江大保护的阶段性成果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当前,流域治理已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推进,从末端治理迈向源头防控。

随着三年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有望打造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的典范,为全球大河流域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未来需持续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法治保障,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