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诈骗分子仍在频繁作案;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与洛城派出所近日联合行动,成功打掉一跨省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案件发生在2025年12月31日。当日上午,刑侦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辖区群众杨女士疑似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并准备向诈骗分子交付大额现金。时间紧迫,办案民警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会同洛城派出所对线索开展研判核查。经分析,民警迅速锁定两名形迹可疑的外地来寿人员,并判断其将按指令转移现金至指定地点。为阻止犯罪得逞,办案民警制定抓捕方案,兵分两路开展蹲守布控。当天中午,嫌疑人韩某、侯某先后落网,被骗资金78000元被当场截获。经审查,两名嫌疑人均为外地人员,为牟利充当电信诈骗团伙的“取现工具人”,在上线远程指挥下负责转移涉诈资金。自12月27日起,两人结伙流窜至南方某省,佩戴网络摄像机,多次从受害人处取走现金,累计30余万元。随后又流窜至寿光市企图继续作案,最终被民警抓获。目前,侯某、韩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继续侦办中。警方表示,将继续深挖线索,追查上线诈骗分子,力争扩大战果。警方介绍,此类电信诈骗呈现分工明确、链条完整的特点:团伙通过远程指挥,安排“取现人”转移赃款;同时以高额报酬诱导他人参与,使其在不知不觉中沦为共犯。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以下要点:一是投资理财务必选择正规渠道,不要下载来路不明的应用程序;二是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扫描可疑二维码;三是网上凡宣称掌握“投资技巧”“内幕消息”“稳赚不赔”的,多为诈骗话术,切勿轻信;四是凡要求取现并送到指定地点的,均为诈骗。如不慎被骗或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保存证据,拨打110报警。
电信网络诈骗并非“遥远的网络犯罪”,其风险往往就藏在一次点击、一次轻信和一次现金交付中。年末仍有人试图以违法方式“冲业绩”,也提醒反诈工作必须做到预警更及时、打击更有力、宣传更贴近。守住“不轻信、不转账、不交付”的底线,是保护个人财产最直接的办法,也是全社会共同抵御诈骗风险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