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城乡建设提速与社会结构变化叠加,基层纠纷呈现类型多、关系复杂、处置难度上升的特点。雍熙人民法庭主要服务雍熙、文昌两个街道,旧城改造、安置分配、物业服务、土地征收等领域矛盾较为集中,交通事故、买卖合同、金融借贷等案件数量也较多。一方面,案件常同时涉及继承、债务清偿、担保等多重法律关系,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理解不一,情绪对立较为明显;另一方面,基层司法资源相对有限,如何在有限力量下实现高效、低成本、可持续解纷,成为法庭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纠纷增量既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推动,也折射出基层治理机制仍需更衔接完善。城镇化推进使人口流动加快、利益关系更趋多元,合同履行和资金往来频次上升,风险传导更快;在拆迁安置、物业管理等公共事务中,信息公开不充分、协商机制不健全,容易引发群体性争议;同时,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仍需加强,纠纷发生后缺少有效沟通渠道,矛盾更易走向对抗。面对这些因素,单纯依赖诉讼“末端裁判”成本高、周期长,也不利于修复社会关系,需要以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为方向,推动纠纷在更早阶段、在更合适的场景中得到处理。 影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助于降低群众诉累、减少社会摩擦,也能为基层治理提供更稳定的预期。雍熙人民法庭把“能调则调、调判结合”作为重要抓手,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优先启动调解程序。数据显示,2025年该法庭结案1003件,调解结案占比超过58%。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案件不仅涉及赔偿分配,还牵连遗产继承与多家金融机构债务清偿。法庭引入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力量,通过信息核查与协同沟通,将多笔贷款纠纷一并纳入解决方案,同时依法明晰继承份额,最终兼顾遗产保全、债务清偿与家庭关系稳定。实践表明,通过专业调解与多方协同,可减少“案中案”“诉中诉”,提升一次性解纷能力。 对策——从“终端审判”向“前端治理”延伸,形成分级分层、联动协同的矛盾吸附体系。围绕“始端能解决的不推到终端”的思路,雍熙人民法庭搭建街道、社区分层的调解框架,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常态联动机制,推动纠纷在萌芽阶段就有渠道受理、有人跟进、有法可依。法庭聘请社区干部担任司法联络员,负责收集群众诉求,并设置对接岗位实现信息快速流转,提升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能力。分层机制上,社区内部纠纷先由社区调解,不同社区之间上升到街道调解,跨街道争议再由驻庭调解员介入;法庭干警全过程提供法律指导,调解不成再进入审判程序,实现程序衔接顺畅、纠纷处理梯次有序。 在一起多名外地债权人诉本地矿业公司借贷纠纷中,考虑当事人数量多、路途远、标的额较大且双方同乡,法庭将“减少对立、降低成本”作为程序安排的重要考量,由法官指导调解员集中调解,在事实核查、情绪疏导、责任厘清与释法明理等环节同步推进,当日促成多方达成一致。此类做法既压缩了解纷时间,也避免矛盾因往返诉讼而进一步激化,说明了基层司法对社会关系修复功能的重视。 同时,雍熙人民法庭把“下沉能解决的不上法庭”作为便民服务的重要方向,拓展“嵌入式”司法服务供给。针对民族村寨、偏远村落群众“请律师成本高、说理能力弱、往返诉讼不便”等实际困难,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线上沟通等方式,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企业厂区和群众家门口。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中,当事人围绕未成年人死亡赔偿金如何安全使用存在分歧。调解人员组织寨老等共同参与,在依法明确权利义务的同时兼顾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终促成将赔偿金用于购置房产并登记在孩子名下方案,实现法理情相统一。近年来,法庭常态化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开展指导调解、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贴近基层需求。 前景——以机制化联动提升治理效能,将是基层法院推进社会矛盾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随着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和人口流动持续推进,涉民生、涉金融、涉公共事务纠纷仍可能保持高位运行。下一步,基层法庭既要继续完善“首案示范”“同类纠纷一揽子化解”等方法,强化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减少同质纠纷反复进入诉讼;也要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推动行业调解、专业委员会调解在金融、物业、劳动争议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同时,面向群众加强法治宣传与风险提示,让规则意识成为减少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把更多治理资源投向前端、把更多服务延伸到一线,基层司法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少讼、解纷、促和”的综合效果。
雍熙法庭的实践表明,基层司法机构通过机制创新推动法治精神与地域文化相互融通,不仅有助于缓解司法资源压力,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有了更具象的落点。其以“小法庭”撬动“大治理”的探索,为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