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政绩观需破"三病":短视、虚浮与独断

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推动发展中仍不同程度存在政绩观偏差:一是“短视冲动”较为突出,热衷见效快的项目和数据,出现规划反复、项目频繁换方向、重建设轻运营等情况;个别地区超出自身承受能力举债上马形象工程,任期内“热热闹闹”,任期后留下沉重包袱;二是“虚浮倾向”仍未根除,一些工作重材料、重留痕、重排名,会议文件层层加码,检查考核密集叠加;个别地方把基层治理简化为“挂牌”“打卡”“填表”,群众获得感不强。三是“任性决策”风险依然存在,少数决策论证不充分、听取意见不充分,出现突破生态红线、忽视安全底线、触碰债务警戒线等苗头,把改革探索变成无序冒进。 原因——政绩观偏差背后,既有思想认识偏差,也有体制机制诱因。一上,少数干部把个人进退与短期指标简单挂钩,片面追求看得见、算得出、展示得了的“显绩”,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考核评价存在“短周期”“单指标”倾向,基层在“迎检—整改—再迎检”的循环中疲于应付。同时,财政约束趋紧与高质量发展任务并行,部分地区在稳增长压力下容易形成“以项目论英雄”的路径依赖。再加上制度执行不严、监督问责不到位,个别“拍脑袋决策”就有了空间。 影响——把“政绩”做成“政害”,损害的是发展质量与治理信誉。首先,规划和项目反复折腾会抬高制度性成本,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错配,影响产业链稳定与营商环境预期。其次,形式主义消耗干部干事精气神,挤占服务群众、推动落实的时间,导致政策打折扣、治理效能下降。再次,债务冲动与违规举债可能放大财政风险,挤压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投入空间。更重要的是,群众对政策的感受与对干部的评价会不断累积,虚火政绩透支的是信任,伤到的是党群干群关系的基础。 对策——纠偏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把权力运行、考核导向和群众监督衔接起来。其一,完善长周期、可持续的政绩评价体系。对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重点改革实行跨年度跟踪评估,强化离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推动“算总账”而不是“算快账”;对打基础、强支撑的工作,建立容错纠错与正向激励相结合机制,让长期投入者不吃亏。其二,把群众口碑作为重要标尺。围绕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与公开反馈机制,推动评价从“看材料”转向“看效果”,让政策好不好、工程实不实由群众检验。其三,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精简不必要的会议、文件、报表和打卡,优化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推动同类事项合并、同一事项归口,严控层层加码,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用在走访调研、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上。其四,强化依法决策和制度约束。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程序,严格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政府投资、举债融资等制度边界;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失责和违法违规决策,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决策有据、用权受限、责任可溯”的闭环。 前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的新阶段,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干部政绩观提出更高要求。随着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巡视巡察等制度协同发力,政绩评价将更看重真实、务实和长远。随着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数据治理也将更强调规则、透明与可核验,避免“指尖留痕”替代真抓实干。可以预期,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将在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统筹中发挥更强牵引作用,为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可靠的治理保障。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是在回答一个重要问题:我们给这个时代留下些什么,给子孙后代留下些什么。答案不在报表数字里,也不在纪念碑上,而在更顺畅的街巷、更安心的生活、更踏实的获得感里,最终也会写进历史的公正评价中。只有当权力运行更规范、发展步伐更稳健、人民获得感更充实,正确的政绩观才算真正落到实处。这既考验执政能力,也检验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