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病人或亲属把自己治疗后剩下的麻精药品给转卖了

病患或亲属把自己治疗后剩下的麻精药品给转卖了,这到底算不算犯罪?最高法这回把裁判的边界给说清楚了。就在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专门聊了聊最近三年来是怎么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的。 大家伙儿对那些病患或者他们的亲戚把药给卖了的事儿挺关注,这种情况法院到底咋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的李晓光副庭长把话说得挺细。他说,那种专门用来治病的麻精药,其实是药品和毒品的双料货,而且都是医生开的方子。普通人哪知道它可能被人当毒品滥用呢?有的患者或者他们的亲属不懂法、嫌麻烦,或者就是为了省钱,就把剩下的药通过网上的平台或者病友群转手卖了。这可都是踩了法律的红线,真是让人觉得挺可惜的。 对于这类案子,法院抓的重点有两个。一个是要学会区别对待。如果明知道对方是吸毒的或者贩毒的还去卖药,那就必须得从严处罚,按毒品犯罪来判。但如果是在病友圈里卖了点药,或者说看着人家挺可怜顺手给了一点,这就不能按毒品犯罪来处理。另一个是得看证据说话。得仔仔细细把证据审查一遍,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人确实有贩毒的坏心思,还真动手把剩下的药给卖了,那就按照毒品犯罪来办;反过来要是证据不够硬,没法证明他有贩毒的故意,那就不能给他扣上毒品犯罪的帽子。 李晓光也提到了,现在有些这种违法行为其实是因为治疗剩下的药收不回来才导致的。要想把这种违法犯罪给灭在根子上,就得想办法把药品回收的路给走通,鼓励大家把剩下的药主动交上去。他还特意提醒大伙儿:大家一定要听医生的话吃药,别乱吃、别乱买、也别贪小便宜把剩下的药卖给别人,不然真的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