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能不能给员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法子单独报税?

说到单位发年终奖,不少朋友都有疑问,这事儿能不能给员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法子单独报税。根据规定,年终奖通常是单位根据全年效益和考核情况发的一笔一次性钱,包括绩效工资、加薪这些。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发了几个通知,都在说这个事儿。居民个人拿到这笔钱后,有两个选择:要么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拿年终奖总额除以12个月算出平均值,按对应的税率表交税;要么就干脆把它合并到当年的综合收入里交税。不过要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这单独计税的法子只能用一次。要是单位在同一个月里分了两笔年终奖发,那下个月报税的时候能合在一起算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说法,工资是按月算的,次月15号之前得把税交了。所以不管分几次发,都能合并起来按单独计税或者并入综合所得去申报。除了年终奖外,像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这些名头的奖金,都得和当月工资一起合并交税。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常见:有些人中间换了工作单位,没在新单位及时把那些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用上,这怎么办?按照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7号公告说的法子办就行。如果你在新单位入职当月填好表格交给了扣缴义务人,就可以正常扣除。如果当年在预扣预缴环节没享受或者没享够额度,你可以在这一年剩下的时间里让新单位补扣,也能等到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做汇算清缴的时候再去申报扣除。 最后聊个大家都关心的话题:要是因为没签合同企业赔给员工双倍工资,这钱该怎么扣税?答案是必须得扣。安庆税务那边给的说法很明确:用人单位因为没签合同给的二倍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必须按照这个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咱们再把这些信息捋一遍:12个政策依据是指有12个文件提到过这个事;时间点分别是2021年、2022年和2023年;3月1日到6月30日是汇算清缴的时间窗口;财政部税务总局还有安庆税务局都提供了相关解读。这事儿涉及到个人、国家税务总局还有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多个公告。希望这些解读能帮到你搞懂这方面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