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到眼下这档子事儿,台湾真的是“钱付了、货没到、税照交”,美国那边的关税乱局差点把台湾的家底都给掏空了。参考消息网2月28日报导了这件事。台湾的“中时新闻网”在2月25日也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叫《台湾面临的天价难题》,作者是淡江大学的教授蔡鎤铭。文章里面说,美国最高法院在2月20日做出了个重大决定,给特朗普以前那套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收的所谓“对等关税”判了违法。这个判决一出来,台美之间的经贸体系立刻震动起来。更糟糕的是,就在2月13日台湾刚签完那个“台美对等贸易协定”的时候,这个法理基础就动摇了。 台湾本来答应投进去5000亿美元搞投资采购,又加了400亿美元的防务特别预算,都是为了换个免税的好待遇。结果威胁源头被美国法院给判无效了,现在谁还会相信那个所谓的“天价保证金”呢?文章提到判决下来以后,美方没直接撤关税,而是去翻老皇历找《1974年贸易法》的第122条。他们把这说成是为了弥补贸易逆差,给所有货物加了15%的全球临时附加税。 美国这招挺阴的,虽然新税是15%,比原来预想的20%到32%的“对等关税”低一些,但对本来能享受零关税的传统产业来说成本一下就上去了。 从法律和做生意的道理看,美方法源变了不代表2月13日签的那个协定就自动失效。这协议是打包谈的,不光是关税的事,还包含了台湾头一次拿到的《1974年贸易法》第232条最优惠待遇。这个待遇让台湾的半导体和电子产品能免税。如果台湾因为法源变了就说协定无效,很容易惹毛美国那边搞行政报复。到时候台积电这些半导体企业可能连关键的芯片豁免权都丢了。 再说台湾那5000亿美元的投资案,里面有台积电等公司在美国建厂的2500亿美元钱。还有2500亿美元是做信贷担保、买能源和航空设备用的。这些长期投资加上400亿美元的军购预算,在特朗普眼里都是为了换美国的“安全保障”和经贸好处。 这事儿搞得台湾现在特别被动,“沉没成本”都投进去了,但安全感全没了。台积电这种大厂在美投资都是实打实的建厂开销,想退都退不了;反观美国那边给的15%关税优待引用的第122条有效期只有150天。要是到时候美国国会不批延长的话,台湾就是拿长期的投入去换一个特别短的行政善意。 这种不对等的承诺结构太吃亏了。现在摆在台湾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重新评估承诺的执行顺序;二是建立一个“分期付款、分段审查”的机制。 到2025年底前美国已经批准但还没发货的军售项目积压了215亿美元呢。在美方自身法律都不靠谱还不给力交货的情况下,台湾要是还傻乎乎地无条件交钱那肯定是亏本买卖。 面对岛内要重启谈判的呼声,台当局现在最有可能的动作就是通过立法机构把那5000亿美元的投资案和军购预算切割开来。 先别急着把钱全掏出去,先看看那些已经动工的半导体投资和军购能不能先过审核关。 现在的台湾站在了经贸安全和财政负担的十字路口上。要是只顾着履行那个已经失衡的协议,资源迟早会被过度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