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强国建设背景下,如何实现文艺作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成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贵州省立足本土文化资源禀赋,探索出一条文学创作与影视转化的特色发展之路,为破解此课题提供了实践参考。 观察贵州文学改编史可见,早在上世纪50年代,根据石果小说改编的电影《风波》就开启了该省文学影视化的先河。改革开放初期,唐佩琳编剧的《敌营十八年》更创下中国电视连续剧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这种创作传统在新时代得到延续与升华,《伟大的转折》《花繁叶茂》等主旋律作品与《花千骨》等网络文学改编剧并行发展,形成多元共生的创作格局。 这种转化成效的取得,源于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从资源基础看,贵州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红色资源和生态文化,为文艺创作提供了独特素材。政策层面,该省先后出台《促进贵州影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建立省市联动的剧本创作机制,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作家深入生活。产业协同上,通过成立省级影视拍摄服务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影视服务体系,推动文学创作与景区开发、乡村旅游深度融合。 数据显示,这种"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已产生显著效益。《奢香夫人》带动宣慰府景区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次,《二十四道拐》使晴隆县旅游收入三年增长200%。特别是近期央视播出的《乌蒙深处》,不仅创下同时段收视佳绩,更直接推动拍摄地化屋村苗绣订单量增长10%,印证了优质文化内容对实体经济的拉动作用。 中国作协涉及的专家指出,贵州实践的成功关键在于构建了可持续的产业生态。通过将影视改编规律纳入作家培养体系,依托西南文学联盟等平台促进区域协作,形成从内容生产到价值变现的完整链条。这种模式既提升了文学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又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文化动能,实现了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有机统一。
文学记录时代,影视传递共鸣;贵州以本土故事为根基,以机制创新为桥梁,以产业协同为助力,正在将"大地上的故事"转化为可传播、可体验的文化产品。推动文学与影视相互赋能,既需要热度,也需要耐心;既要追求传播广度,更要保证作品质量。只有不断提升内容品质与转化能力,才能让地方文化资源在现代传播中持续释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