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借名开店、账户分流,以核定定额掩盖真实经营规模;税务部门对且末县涉及的玉器个体工商户检查中发现,三家店铺在登记业主、收款路径与实际经营人之间存在明显不一致:其中两家以经营者外甥名义注册,但日常选品、直播销售、资金调度等关键经营活动均由李某负责。调查显示,李某主要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线上销售,相关收入未如实计入申报,而是通过个人账户或亲属银行卡分散提现,再以转账方式回流,长期仅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月营业额(开票额)进行纳税申报。在营业额明显超过核定定额后,未及时据实申报缴税,造成少缴税款。 原因——合规意识不足与“流量经济”交易链条复杂叠加,增加监管难度。近年来直播带货、社交平台交易发展迅速,交易频次高、链路长、收款方式多样,部分经营者误以为“线上成交难核实”“借他人名义可规避责任”,在核定征收条件下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该案中,经营者刻意将店铺登记与实际经营分离,把平台绑定银行卡、收款账户与申报主体人为割裂,形成“多店经营、分账收款、定额申报”的操作路径,本质上是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逃避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等纳税义务。 影响——破坏税收秩序,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并加大平台经济治理风险。一上,偷逃税直接侵蚀税基,破坏依法纳税的公平;另一方面,借名经营、资金回流等做法往往伴随账务不健全、发票管理不规范,影响消费者维权与交易追溯。对直播电商行业而言,个别主体以不合规方式压低成本,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扰乱正常竞争秩序,也不利于地方特色产业和合规商家在平台上长期发展。 对策——以数据驱动的精准稽查提升发现能力,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据通报,税务稽查部门通过调取平台后台销售明细、比对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并结合开票数据、申报数据及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核实真实经营关系和收入规模。经查,相关店铺2022年至2024年通过平台销售玉器取得收入合计约879万元,其中2024年收入增幅明显。税务机关认定其未如实申报纳税,符合偷税情形,依法追缴少缴税款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处罚决定书显示,稽查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77,478.65元的处理(巴税稽罚〔2026〕5号,2026年1月19日作出,1月22日发布)。 前景——以协同共治推动平台经济税收治理从“事后查处”向“事前规范”延伸。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税收大数据应用深化、平台数据协同和资金流监测能力提升,借名开店、分流收款等隐匿手法的识别难度正在降低。下一步推动直播电商合规经营,需要多方共同发力:税务部门持续完善以风险指标为导向的监管模型,加强对异常申报、收入与定额明显不匹配等线索的筛查;平台端强化商户实名、收款账户一致性管理与交易留痕;经营者应健全账簿凭证管理,在经营规模变化、营业额超过核定标准时及时转为据实申报,依法申报缴纳相关税费,避免因侥幸心理付出更高违法成本。
诚信是市场运行的基础,也是每位市场参与者必须守住的底线。李某案件表明,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的背景下,试图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逃避纳税义务的做法难以长期蒙混过关。对经营者而言,与其承担法律风险,不如选择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的经营方式,这不仅能降低风险,也有助于积累口碑与信任。税收既关系国家财政运转,也支撑公共服务与社会发展。依法及时足额纳税,是经营活动应尽的责任,也是营商环境走向法治化、透明化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