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负担上升以及医疗技术迭代带来的费用结构变化,群众对“看得起病、用得上药、管得住慢病、照护有保障”的需求不断提升。
现实中,基本医疗保险在覆盖广度与公平性方面发挥了“兜底盘”作用,但在创新药械、罕见病等医保外项目,以及康复护理、失能保障等领域,仍存在保障缺口与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
如何在坚持基本医疗保险主体地位的同时,更好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补充作用,成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课题。
从问题看,一些群体“有需求却难投保、投得起却赔得慢、能理赔但服务弱”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一是老年人、既往症患者、慢病人群因健康风险较高,投保条件相对严格,获得保障的难度较大;二是部分商业健康险产品同质化较强,与新市民、新业态从业者等群体的保障需求匹配度不高;三是就医结算环节存在信息不对称与流程割裂,理赔依赖材料流转,效率和体验有待提升;四是“重赔付、轻管理”的传统模式较为普遍,疾病预防、早筛干预、慢病管理等综合服务供给不足,风险减量作用尚未充分释放。
究其原因,一方面,健康风险高、费用波动大对商业可持续提出更高要求,保险机构在风控与普惠之间需要找到平衡;另一方面,医疗服务链条长、数据接口复杂、支付规则差异等因素,导致医保与商保协同结算推进成本较高;同时,健康管理服务需要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等多方参与,供给侧协同不足、标准体系不完善,也制约了商保从“事后赔付”向“全周期管理”转型。
针对这些堵点,北京此次推出的18条措施从供给端、服务端、支付端协同发力,释放出促进商业健康险提质扩面的政策信号。
首先,在覆盖人群方面,措施强调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适度放宽投保条件,将老年人、患病人群、慢病人群等纳入保障范围,增强对“一老一小”、既往症患者等重点群体的保障供给。
同时提出加大对新市民、新业态从业者等群体的保障力度,鼓励推出更灵活、更实惠、更便利的产品形态,提升可得性与可负担性。
其次,在保障内容与产品创新方面,措施支持探索更具前瞻性的保险产品供给。
包括围绕疾病预测与干预开发相关保险,布局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等特定疾病保险,探索创新药险等特定药品保障,并延伸至覆盖创新医药研发环节的研发险、临床责任险等产品,推动保险功能从单纯费用补偿向风险管理与产业支持拓展。
与此同时,鼓励发展团体健康保险,支持商业护理保险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更好衔接长期护理、康复照护等民生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
再次,在支付支持方面,措施提出研究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探索参保职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此举有助于在不改变基本医保保障定位的前提下,增强家庭层面的风险对冲能力,带动商保需求合理释放。
措施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利用补充医疗保险相关优惠政策,为职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利于发挥单位保障与市场机制的协同效应,提升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的分担能力。
北京市此次推出的十八条措施,体现了在新发展阶段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系统思维。
通过产品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升级等多维度的改革,既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也为基本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这些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融合发展,形成更加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