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教育把那些所谓的“护短”给砍掉

把法律面前没有特权的规矩讲得更清楚,也给了个实例看,咱们得让法治教育把那些所谓的“护短”给砍掉。湖南湘潭这起事儿,1月18日这天,有个叫钟某的15岁女生和刘某为了点小事吵起来,就把人约到公园里打了一顿。更气人的是,她还跑到社交媒体上去恶意造谣,想败坏刘某的名声,让人身心受伤。到了1月21日,警察接到报警立马查了这事。很快就在23日把钟某抓住了,这姑娘一到案啥也没说,全都招了。 更严重的是,查下去发现她在过去一年里还偷过好几回东西。这次湘潭市雨湖区的公安机关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给她下了个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决定。这可是新法在湘潭落地后,第一回拿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孩子开刀用这个处罚的。 新规是这么定的:如果未满16岁的人一年里犯了两次以上治安问题,就得挨拘留;就算是第一次犯错,只要行为特别恶劣、影响特别坏,照样能给拘留。这次处理就是把这规定给落实了。“年龄小”不能再是护身符了。这说明咱们国家在怎么管小孩和怎么惩小孩上找到一个更精准的平衡点。 虽说以前一直是教育感化为主,这是好的。但也不能对那种坏透顶、死活不改的孩子太心软。这次法律变了就是为了不让他们觉得“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别以为没人能把他们怎么样。 这事儿告诉所有人:法治社会里规矩得从小定好,谁都不能碰法律底线。这警示所有孩子必须怕法律、懂规矩;也提醒家长、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严管和关爱结合着来。 家庭要是看不住、学校要是教育不到位、社会风气要是带坏了孩子,这都可能让他们走上歪路。所以光事后惩罚不行,事前预防和事中管更重要。家长得多操心看着点;学校得多教点法律和做人的道理;社会得多清清爽爽的氛围。 公安机关也说了:法律改来改去就是为了教育人、维护公平正义。对小孩虽然要考虑身心特点教育为主,但每个人都得为自己负责。千万别想着年纪小就没事找事去犯法。 湘潭这个案子就是新规定从纸上落实到行动里的一个例子。它说明法律跟得上时代、也听得见大家的心声;也说明咱们社会管理越来越精细、越来越讲法治了。 保护小孩不代表纵容他们犯错;给机会改过必须得先认错、负责任。只有家里、学校、社会还有司法机关一块使劲坚持“宽容但不纵容”的原则,才能帮着孩子树立好的观念和责任意识。让他们长大变成懂规矩、人格健全的人;这也是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